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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《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》发布
发布时间: 2019/04/02  发布者: 原创  浏览量:
     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和《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》,防治放射性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,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》(GB 11806-2019)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。
 
     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,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。
 
      该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,自实施之日起,《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》(GB 11806-2004)同时废止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kjs.mee.gov.cn/hjbhbz/bzwb/hxxhj/fsxhjbz/201903/W020190322511199923924.pdf